十八年 一、十有八年,春,王二月,丁丑,公薨于台下。 台下,非正也。 二、秦伯罃卒。 三、夏,五月,戊戌,齐人弒其君商人。 四、六月,癸酉,葬我君文公。 五、秋,公子遂、叔孙得臣如齐。 使举上客,而不称介,不正其同伦而相介,故列而数之也。 六、冬,十月,子卒。 子卒,不日,故也。 七、夫人姜氏归于齐。 恶宣公也。有不待贬绝,而罪恶见者;有待贬绝,而恶从之者。侄娣者,不孤子之意也。一人有子,三人缓带。一曰就贤也。 八、季孙行父如齐。 九、莒弒其君庶其。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