寒玉细凝肤。清歌一曲倒金壶。冶叶倡条遍相识,净如。豆蔻花梢二月初。
寒玉细凝肤。清歌一曲倒金壶。冶叶倡条遍相识,净如。豆蔻花梢二月初。
年少即须臾。芳时偷得醉工夫。罗帐细垂银烛背,欢娱。豁得平生俊气无。
《南乡子 集句》
翻译
清俊的容貌柔润着洁白滋泽的皮肤。唱一曲《倒金壶》的清亮之歌。婀娜多姿的《杨柳枝》全都熟悉。怎么比得上二月初的豆蔻梢上的花呢!
年少时光即刻消逝。良辰暗暗地换得醉酒的工夫。丝罗帐子柔和地吊在白烛的背后。欢乐啊,如同舍弃掉平生的英俊气概!
注释
南乡子:词牌名。唐教坊曲名,以咏南中风物为题。有单调双调两体。集句:辑前人或别人整个诗句以成篇什(诗、词、对联)。“寒玉”句:此句出自吴融《即席十韵》。寒玉:比喻容貌清俊。细:柔润。凝肤:洁白滋泽的皮肤。“清歌”句:此句出自郑谷《席上贻歌者》。清歌:清亮的歌声。《倒金壶》:曲调名。“冶叶”句:此句出自李商隐《燕台春》。冶叶倡条:形容杨柳枝叶婀娜多姿,这里喻指《杨柳枝》舞。“净如”二句:此句出自杜牧《赠别》。净如:怎么比得上。豆蔻:食用的豆类植物,名草果。此处喻少女。豆蔻花梢:喻指少女的青春年华。
“年少”句:此句出自白居易《东南行一百韵……》。须臾:转瞬,一刻。“芳时”句:此句非白居易诗,而为郑邀《招友人游春》。芳时:良辰,亦指花开时节。这里指夫妻性爱的黄金时间。醉工夫:喝酒的工夫。“罗帐”句:此句出自韩僵《闻雨》。细垂:柔和吊下。银烛背:白蜡烛背后吊罗帐。“欢娱”二句:此句出自杜牧《寄杜子》。欢娱:愉悦快乐。豁得:舍弃掉。俊气:英俊气概。
创作背景
赏析
词的上片,写妻子王弗的美貌。“寒玉细凝肤”,描绘王弗的体态。“寒玉”,突出她玉般容貌之清秀。“细”,刻画她皮肤的柔润。“凝肤”,细状她肌体之洁白。“清歌一曲《倒金壶》”,描叙王弗之歌声。“清歌”,衬托歌喉之美。“一曲”,言歌唱得极少,可就是能叫人倾倒。“《倒金壶》”渲染歌后的效应“如醉如痴”。“冶叶倡条遍相识”,比喻王弗的动人舞姿。“冶叶倡条”,突现她身段的婀娜多姿。“遍相识”,引起广泛的轰动效应,如同老友问的久别重逢,一见如故。将上述三方面集中到一点,就是获取与“寒玉细凝肤”句照应的动人印象:王弗整个精神的美就在于“净如,豆蔻花梢二月初”。它既点明王弗年龄,也有“红杏枝头春意闹”的含意。“二月初”,新嫩、旺盛、活泼,宛如“二月春风似剪刀”。对于词人的婚姻观来说,他冲破了“父母包办”下的“安心顺从”的世俗,成全了笔下她那“美丽”、“亲密”、“融洽”的妻子形象。
下片,写难忘新婚夜的欢乐生活。“年少即须臾”,意即珍惜少年时光。“年少”点明年龄,“须臾”点明青春易逝,突出了生命诚可贵的特点。 “芳时偷得醉功夫”,夫妻二人正处于情爱的“芳时”——黄金岁月,哪怕是喝酒时间也要抓住尽情欢乐,得闲“偷得醉工夫”,亲热,醉酒,行乐,词人突出了“芳时”宝贵的特点。“罗帐细垂银烛背”,描绘新婚之夜的邂逅情趣。“罗帐细垂”,为新婚夜的象征物,“银烛背”,表明不能露之于外的新婚隐私生活。邂逅是命运对情侣的巨大恩赐,是深恋的显示,无疑,词人在这里突出了性爱情爱以“互爱为前提”的特点。“欢娱,豁得平生俊气无”,照应开头,写新婚之夜那种纵情的总感受。情爱是人类最崇高的感情之一,新婚之夜尽情倾泻,会获得“欢娱”的美感,以致“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”。如果是“豁得”,拿出平生之精力,但不英雄志短,儿女情长的话,那么,这种男女结合无异于动物的自然邂逅了。纵观整个下片,由年少——芳时——罗帐细垂——豁得,形象地组缀了一幅年轻夫妻新婚夜的璀璨夺目的情爱世界长卷。
全词虽然是集句的形式,但从句子与句子的连缀、组合来看,仍然真实地反映了词人年少时的美满婚姻生活,赋予了新意,表明了词人对唐代诗词的融会贯通,信手拈来的娴熟功夫。
初,郑武公娶于申,曰武姜,生庄公及共叔段。庄公寤生,惊姜氏,故名曰寤生,遂恶之。爱共叔段,欲立之。亟请于武公,公弗许。
及庄公即位,为之请制。公曰:“制,岩邑也,虢叔死焉。佗邑唯命。”请京,使居之,谓之京城大叔。祭仲曰:“都城过百雉,国之害也。先王之制:大都不过参国之一,中五之一,小九之一。今京不度,非制也,君将不堪。”公曰:“姜氏欲之,焉辟害?”对曰:“姜氏何厌之有!不如早为之所,无使滋蔓,蔓难图也。蔓草犹不可除,况君之宠弟乎!”公曰:“多行不义,必自毙,子姑待之。”
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。公子吕曰:“国不堪贰,君将若之何?欲与大叔,臣请事之;若弗与,则请除之。无生民心。”公曰:“无庸,将自及。”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,至于廪延。子封曰:“可矣,厚将得众。”公曰:“不义,不暱,厚将崩。”
大叔完聚,缮甲兵,具卒乘,将袭郑。夫人将启之。公闻其期,曰:“可矣!”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。京叛大叔段,段入于鄢,公伐诸鄢。五月辛丑,大叔出奔共。
书曰:“郑伯克段于鄢。”段不弟,故不言弟;如二君,故曰克;称郑伯,讥失教也;谓之郑志。不言出奔,难之也。
遂寘姜氏于城颍,而誓之曰:“不及黄泉,无相见也。”既而悔之。颍考叔为颍谷封人,闻之,有献于公,公赐之食,食舍肉。公问之,对曰:“小人有母,皆尝小人之食矣,未尝君之羹,请以遗之。”公曰:“尔有母遗,繄我独无!”颍考叔曰:“敢问何谓也?”公语之故,且告之悔。对曰:“君何患焉?若阙地及泉,隧而相见,其谁曰不然?”公从之。公入而赋:“大隧之中,其乐也融融!”姜出而赋:“大隧之外,其乐也洩洩。”遂为母子如初。
君子曰:“颍考叔,纯孝也,爱其母,施及庄公。《诗》曰:‘孝子不匮,永锡尔类。’其是之谓乎!”
十年春,齐师伐我。公将战。曹刿请见。其乡人曰:“肉食者谋之,又何间焉?”刿曰:“肉食者鄙,未能远谋。”乃入见。问:“何以战?”公曰:“衣食所安,弗敢专也,必以分人。”对曰:“小惠未徧,民弗从也。”公曰:“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”对曰:“小信未孚,神弗福也。”公曰:“小大之狱,虽不能察,必以情。”对曰:“忠之属也。可以一战。战则请从。”(徧 同:遍)
公与之乘,战于长勺。公将鼓之。刿曰:“未可。”齐人三鼓。刿曰:“可矣。”齐师败绩。公将驰之。刿曰:“未可。”下视其辙,登轼而望之,曰:“可矣。”遂逐齐师。
既克,公问其故。对曰:“夫战,勇气也。一鼓作气,再而衰,三而竭。彼竭我盈,故克之,夫大国,难测也,惧有伏焉。吾视其辙乱,望其旗靡,故逐之。”
晋侯、秦伯围郑,以其无礼于晋,且贰于楚也。晋军函陵,秦军氾南。
佚之狐言于郑伯曰:“国危矣,若使烛之武见秦君,师必退。”公从之。辞曰:“臣之壮也,犹不如人;今老矣,无能为也已。”公曰:“吾不能早用子,今急而求子,是寡人之过也。然郑亡,子亦有不利焉!”许之。
夜缒而出,见秦伯,曰:“秦、晋围郑,郑既知亡矣。若亡郑而有益于君,敢以烦执事。越国以鄙远,君知其难也,焉用亡郑以陪邻?邻之厚,君之薄也。若舍郑以为东道主,行李之往来,共其乏困,君亦无所害。且君尝为晋君赐矣,许君焦、瑕,朝济而夕设版焉,君之所知也。夫晋,何厌之有?既东封郑,又欲肆其西封,若不阙秦,将焉取之?阙秦以利晋,唯君图之。”秦伯说,与郑人盟。使杞子、逢孙、杨孙戍之,乃还。
子犯请击之。公曰:“不可。微夫人之力不及此。因人之力而敝之,不仁;失其所与,不知;以乱易整,不武。吾其还也。”亦去之。
(选自《左传》)
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,荡公。公惧变色;禁之,不可。公怒,归之,未之绝也。蔡人嫁之。
四年春,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,蔡溃,遂伐楚。楚子使与师言曰:“君处北海,寡人处南海,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。不虞君之涉吾地也,何故?”管仲对曰:“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:‘五侯九伯,女实征之,以夹辅周室。’赐我先君履:东至于海,西至于河,南至于穆陵,北至于无棣。尔贡包茅不入,王祭不共,无以缩酒,寡人是征;昭王南征而不复,寡人是问。”对曰:“贡之不入,寡君之罪也,敢不共给?昭王之不复,君其问诸水滨。”
师进,次于陉。
夏,楚子使屈完如师。师退,次于召陵。齐侯陈诸侯之师,与屈完乘而观之。齐侯曰:“岂不榖
屈完及诸侯盟。
晋侯赏从亡者,介之推不言禄,禄亦弗及。
推曰:“献公之子九人,唯君在矣。惠、怀无亲,外内弃之。天未绝晋,必将有主。主晋祀者,非君而谁?天实置之,而二三子以为己力,不亦诬乎?窃人之财,犹谓之盗。况贪天之功,以为己力乎?下义其罪,上赏其奸。上下相蒙,难与处矣。”
其母曰:“盍亦求之?以死谁怼?”
对曰:“尤而效之,罪又甚焉!且出怨言,不食其食。”
其母曰:“亦使知之,若何?”
对曰:“言,身之文也。身将隐,焉用文之?是求显也。”
其母曰:“能如是乎?与汝偕隐。”遂隐而死。
晋侯求之,不获,以绵上(地名)为之田。曰:“以志吾过,且旌善人。”
夏,会于葵丘,寻盟,且修好,礼也。
王使宰孔赐齐侯胙,曰:“天子有事于文武,使孔赐伯舅胙。”齐侯将下拜。孔曰:“且有后命。天子使孔曰:‘以伯舅耋老,加劳,赐一级,无下拜!”’对曰:“天威不违颜咫尺,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‘无下拜’!恐陨越于下,以遗天子羞,敢不下拜?”下,拜,登,受。
吕、郤畏逼,将焚公宫而弑晋侯。寺人披请见。公使让之,且辞焉,曰:“蒲城之役,君命一宿,女即至。其后余从狄君以田渭滨,女为惠公来求杀余,命女三宿,女中宿至。虽有君命何其速也?夫袪犹在,女其行乎!”对曰:“臣谓君之入也,其知之矣。若犹未也,又将及难。君命无二,古之制也。除君之恶,唯力是视。蒲人、狄人、余何有焉?即位,其无蒲、狄乎!齐桓公置射钩,而使管仲相。君若易之,何辱命焉?行者甚众,岂唯刑臣?”公见之,以难告。晋侯潜会秦伯于王城。己丑晦,公宫火。瑕甥、郤芮不获公,乃如河上,秦伯诱而杀之。
二十有二年春,公伐邾,取须句。夏,宋公、卫侯、许男、滕子伐郑。秋,八月丁未,及邾人战于升陉。冬,十有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,宋师败绩。
楚人伐宋以救郑。宋公将战。大司马固谏曰:“天之弃商久矣,君将兴之,弗可赦也已。”弗听。冬十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。宋人既成列,楚人未既济。司马曰:“彼众我寡,及其未既济也,请击之。”公曰:“不可。”既济而未成列,又以告。公曰:“未可。”既陈而后击之,宋师败绩。公伤股,门官歼焉。
国人皆咎公。公曰:“君子不重伤,不禽二毛。古之为军也,不以阻隘也。寡人虽亡国之余,不鼓不成列。”子鱼曰:“君未知战。勍敌之人,隘而不列,天赞我也。阻而鼓之,不亦可乎?犹有惧焉!且今之勍者,皆我敌也。虽及胡耇,获则取之,何有于二毛?明耻教战,求杀敌也。伤未及死,如何勿重?若爱重伤,则如勿伤;爱其二毛,则如服焉。三军以利用也,金鼓以声气也。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声盛致志,鼓儳可也。”